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推进国税工作开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决定,2008年7月31日为局长接访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。2008年7月31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。
二、接访人: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,分管领导以及局长接访活动领导小组成员。
三、接访地点: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三楼316室(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48号)。
四、接访内容: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,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,均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国税机关提出信访事项。
五、来访要求: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每件信访事项来访人数限5人以下,来访群众应自觉维护信访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依法实事求是反映诉求。
联系电话:3587109 3582732
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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